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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1月1日起实施

2022-05-26 08:20:13 来源: 用户: 

昨天,国家卫健委发布《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于11月1日实施。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增加了165种,从520种增加到685种。新品种包括12种肿瘤用药和22种临床急需的儿童用药。今后将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6年后再次调整目录。

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2018版目录在2012版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了品种数量,从520个增加到685个,其中西药417个,中成药268个(含民族药)。在药品结构上,突出常见病、慢性病、负担重、危害大的疾病和公共卫生的基本用药需求,关注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新增品种包括12种肿瘤用药和22种临床急需的儿童用药。

此外,加强了临床必要性。本次目录调整新增药品品种中,11个药品为非医保药品,主要为临床必需且疗效确切的药品,如直接抗病毒药物索非布韦(sophorbuvir dipitavir)。专家一致认为它能治愈丙肝,疗效确切。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目录公布实施后,将能够覆盖临床主要疾病,更好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提供基础支撑,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基本用药需求。

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优先纳入医保。

在发挥基本药物与基本医保联动方面,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基本药物是临床使用的一线药物。随着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深入,从保障供应、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角度看,基本药物目录的指导作用只会加强,不会淡化。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基本药物和医保药品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两种药物在安全性、有效性和成本效益比方面无明显差异。基本药物在“必要的预防和治疗、保证供应、优先使用”方面具有更强的属性。在基本药物与基本医保的衔接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提出,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医保部门将符合要求的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性药物优先纳入医保目录或按程序调整甲乙类分类;同时,完善采购配送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疗效显著的新药可适时转入目录。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特别强调要完善目录调整管理机制,定期对目录进行评估,实行动态调整。调整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新批准上市的疗效明显提高、价格较上市药品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

新版目录发布后有哪些动态调整机制?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尽快修订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调出与调入并重,不断完善目录品种结构和数量,有效满足疾病防治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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